昨天和flowermouse吃飯的時候,說起感情這件事。我很坦白的說,我倒是寧願選擇這樣一年見不到幾次面的戀愛生活,也不願意像你們一樣顛沛流離。今天,她的MSN簽名立即改成了“顛沛流離”來響應我。
但是事實上,我更希望能夠每天牽手散步。所以,有時候也覺得,不如顛沛流離。
今天上午,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浪漫的新聞。一位6嵗的德國小男孩和他7嵗的小女朋友決定到非洲去結婚,還策劃了意大利的蜜月旅行。他們在08年的最後一天,趁父母親都已經沉睡的時候,帶上5嵗的妹妹做證婚人,一起搭車到了機場。雖然最後他們被機場工作人員攔下,終結了一場浪漫的愛情冒險,但這可愛的勇氣和決心,卻可以令到多數成年人反省。
margo發了一篇王爾德寫的童話故事給我,説的是一名年輕的漁夫愛上了美麗的美人魚,爲了愛,他抛棄了自己的靈魂,爲了愛,他又回到自己靈魂的身邊,最後,爲了愛,他放棄了自己的生命。爲了愛情,可以沒有靈魂也沒關係,智慧和財富也都不重要。愛情,已經是生命的全部了。
我的很多好朋友,在09年到來的時候,開始談起了戀愛,或者準備要談一場戀愛,或者重新回到感情身邊。小累今天告訴我,她想做一期“初戀”的專題,是想重新去思考我們一開始決定要做一件事情的初衷是什麽,爲什麽到最後卻往往和當初的想法拉開了那麽大的距離。我很認真地反省了自己談戀愛的初衷,那就是“想和這個人在一起”。那麽,到了今天,我還是想和他在一起,偶爾能夠牽手散步也滿足。
如果你們也想和那個人在一起,那就好好加油吧!2009年,大家都來談戀愛,如何?